近期,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了《熏鲅鱼》《内蒙风味牛肉干》《蒙古馅饼》《发酵酸鱼制品》《海参粥汤》《发酵酸肉》《臭鲈鱼》7项团体标准,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。
《熏鲅鱼》由青岛农业大学、青岛特种食品研究院起草,规定了烟熏鲅鱼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。其中,熏鲅鱼是以鲅鱼为原料,将硬度适中的鲅鱼切断并处理干净。加入酱油、调味料酒、盐、红曲红、糖和酿造食醋腌制一定时间,然后将鱼段捞出晾晒,将水分晾干后,再下油果炸至肉质紧实捞出控油,经过冷却、包装等工艺制成产品。
《内蒙风味牛肉干》由青岛农业大学、青岛海军食品与营养创新研究院(青岛特种食品研究院)、内蒙古白音杭盖食品有限公司、内蒙古财鑫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,规定了内蒙风味牛肉干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。该标准适用于以内蒙古来源的鲜(冻)牛肉为主要原料,辅以食用盐、酱油、蜂蜜等,经腌制、熟化、脱水、包装灭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内蒙古风味牛肉干。
《蒙古馅饼》由青岛农业大学、内蒙古白音杭盖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,规定了蒙古馅饼的术语及定义、原料及产品的要求、制作工艺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、使用方法,适用于蒙古馅饼的生产、检验和销售。
《发酵酸鱼制品》由青岛农业大学、青岛海军食品与营养创新研究院起草,规定了发酵酸鱼制品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。该标准适用于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新鲜、冻鱼为主要原料,辅以食用盐、白砂糖、糯米粉、食用香辛料等,经腌制、干燥、入坛发酵、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发酵酸鱼制品。
《海参粥汤》同样由青岛农业大学、青岛海军食品与营养创新研究院起草,本标准规定了海参粥、海参汤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等相关要求。
《发酵酸肉》规定了发酵酸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。本文件适用于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畜、禽肉为主要原料,辅以食用盐、白砂糖、糯米粉、食用香辛料等,经腌制、干燥、入坛发酵、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发酵酸肉制品。
《臭鲈鱼》规定了臭鲈鱼的术语及定义、原料及产品的要求、制作工艺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、使用方法。本文件适用于以新鲜鲈鱼为原料,经去鳞、去鳃、去内脏,添加辅料,接种
发酵剂,腌制,发酵,包装,杀菌或冷冻等主要工艺制程的预制产品。
据了解,上述团体标准的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3年12月6日,请在此之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邮箱:cnfia@vip.163.com。